台中市29歲丁姓女子嫁給鄧姓男子,卻沒想到鄧男的前妻邱姓女子,常找鄧男要扶養費,失業的鄧男只好向丁女借錢給邱女,被惹惱的丁女,今年4月傳電話簡訊恐嚇邱女,「我跟妳槓上了,這輩子都會找妳麻煩,只要妳找我老公要錢,我就會找妳麻煩」、「會好好修理妳」,檢方偵辦時,她辯稱說,這並非恐嚇威脅之詞,而是「修復她的心,感化她」,台中地院法官不採信丁女的瞎掰之詞,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輕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鄧男與邱女的婚姻期間,育有一名兒子,雙方於2012年離婚時,達成監護權與扶養權的協議,鄧男需定期支付扶養費,不過,鄧男案發前,卻因失業而缺錢,邱女一再找鄧男索討扶養費用,讓鄧男的現任妻子丁女很不爽,今年4月17日上午,傳簡訊諷刺邱女,希望邱女不要再找鄧男,「他的事情都是我在作主,錢的事更不可能讓他給妳,妳省省力氣吧,要錢請上法院」,「妳該不會連律師錢都沒有吧?需要我施捨借妳嗎?」,之後,又恐嚇邱女,「找妳麻煩」、「好好修理妳」。
邱女一狀告上法院,檢方偵辦時,丁女宣稱,「修理」、「找麻煩」不是打人或罵人,而是想要「修復她的心,感化她(邱女)」,丁女強調,邱女也曾傳難聽字詞給她,但她沒有告人,她傳簡訊的目的,亦有讓邱女收到訊息,感覺「不好受」,不過,丁女又改口說,修理或找麻煩指的是「打官司」,意思是邱女如持續糾纏,向她的老公要錢,她會控告邱女。
台中地院不採信丁女對「修理」、「找麻煩」的辯詞,認定丁女恐嚇邱女,且不坦承犯行而無悔意,但衡量她犯行不嚴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輕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