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曾經月薪10多萬的電機工賈姓男子因貪杯酒駕,曾13次酒駕被查獲,因酒駕又被判刑1年5月被通緝,高市保大迅雷警網昨天深夜發現他趴在路邊桌上睡覺,警方怕他雨天著涼,上前關心,意外查出他遭通緝,今天解送歸案。
高市保大迅雷中隊分隊長林卓材、警員郭瑞榮、柯瀚翔等3人,巡經三民區自立一路369號前時,發現一名男子雨天裡裹著涼被,在路旁桌上睡覺,立即下車關懷,賈男向警方表示感謝,原來他醉後不勝酒力便隨處趴睡休息。
警方查驗身分意外發現他是通緝犯,賈男(63歲)表示不知自己被通緝,賈男表示自己曾在在榮工做了十餘年,擅長地下化工程施作,後來自己在外接操作電機工程,曾日薪4500元以上,但最後因喝酒誤事,員警查出他竟然有13次酒駕前科。
賈男於今年8月中旬遭雄檢發布「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判刑1年5個月,遭通緝的案件是於2014年和2017年酒駕判刑,另還有1件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尚未在司法程序、未判刑,警方將人帶回偵訊、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