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籍鄭姓男子懷疑劉姓男子和他妻子曖昧,今年2月15日把菜刀藏在褲管內,到桃園中壢劉的租屋處談判,結果2人一言不合,鄭立刻拔刀砍傷劉的後腦、脖子及左手掌,鄭被逮後否認殺人意圖,但檢方認為他鋒利菜刀朝劉致命部位連續揮砍,偵結仍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他。
檢警調查,鄭(54歲)事先將菜刀藏在褲管,中午12點多到劉租屋處,才談不到幾句就發生衝突,他情緒失控持刀衝上前攻擊,混亂中劉的後腦勺、脖子及手掌都被砍到長達5至15公分的刀傷,直到警方獲報才制止鄭的瘋狂舉止。
檢方訊時,鄭坦承出門前就先將菜刀藏在褲管內,供稱認為劉男和他妻子有曖昧關係,所以當天談判時才會持刀揮砍對方頭、脖子,但否認有殺人意圖。
檢方審酌,鄭所持菜刀堅硬、鋒利,且鄭在偵詢時也說,清楚如果以近距離猛力揮砍他人頭部,很可能傷及動脈血管造成大出血,最後導致死亡結果,可見他主觀上應有所預見,不採信其辯稱沒有殺人意圖。
鄭妻也說,老公從褲管裡拔出1把菜刀揮舞,自己衝上前將2人分開,但根本拉不住,直到警方到場雙方才停止動作,監視器畫面也拍到,鄭不顧妻子、房東多次攔阻,不停持刀朝劉砍,而且是朝他頭部、脖子攻擊,最後2人扭打在地,劉也朝鄭丟花盆抵抗,但鄭都不肯罷手。
檢方認為,鄭除了瞄準致命部位揮砍,動作持續不斷,顯然是有戕害劉男生命意圖,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