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林姓牧師與吳姓友妻搞曖昧,林妻發現後怒告兩人2015年6月在教會接待會館過夜通姦,還在電梯口牽手、擁吻,連帶求償200萬元。兩人都辯稱當時吳女與丈夫吵架離家,丈夫請林牧師到會館開導她,至於親臉頰、擁抱只是朋友間表達善意關懷,但高院法官認為擁抱親臉是歐美人士熱情問候方式,而兩人都是華人,這樣做顯然逾越一般男女互動份際,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林妻50萬元。
林妻提告指她在2015年5月出國療養身體,2個月後回台,丈夫突然執意要搬去教會的接待會館,她開始起疑,經過長談,丈夫承認與吳女有曖昧,她問丈夫有沒有跟吳女發生性關係,丈夫說:「我想,正常的關係都會有這種發展」、「這是無法避免的」等語。
求償案審理時,林牧師否認與吳女不正常交往或通姦,辯稱當時吳女離家出走,她丈夫張男焦急向他求助,兩人商議決定如果找到吳女,就把她帶到接待會館,然後由林男開導她。林牧師還說,自己與吳女都曾在美國生活,尤其吳女居住美國長達30年,因此彼此互動十分美派,擁抱親臉只是朋友間鼓勵關懷。
吳女也否認與林男通姦,辯稱當時與丈夫吵架離家,丈夫請林男協尋、陪伴她,由於接待會館有攝影機且有人進出,較為安全,因此帶她去會館,林男擔心她輕生,不敢輕易離開。至於擁抱親臉,吳女也說自己長年居住美國,這只是朋友間表達善意與支持的表現。
吳女還說,事情發生前,林男與妻子的婚姻已亮起紅燈,因此她與林男「希望以激烈手段引起林妻對婚姻的注意」,進而挽救林男夫妻的家庭,才會故意編造兩人有不正常關係。
合議庭認為林男與吳女的辯詞都不合情理,「哪有丈夫(張男)會同意妻子(吳女)與別的男人(林牧師)過夜,自己卻不在場?」且編造有不正常關係只會加深婚姻裂痕,怎麼能挽救婚姻?何況擁抱親臉是歐美人士表現熱情問候,但華人沒這習慣,而且林男與吳女不是短暫親抱就分開,監視器拍到兩人在電梯門口深情擁抱好幾秒,林男親了吳女臉頰,兩人身體互相緊貼,狀甚親匿,與一般社交禮儀的短暫擁抱不同,這些行為嚴重侵害林妻的配偶權,審酌後判兩人須連帶賠償林妻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