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20多歲援交妹去年底和曾姓男子相約到旅館性交易後,指控曾男性侵還持刀勒索10萬元,得知她沒錢後,竟拿出手機錄音,要她說出住處和電話等個資,並撂話恐嚇「會再找妳」才放她走。警方獲報逮捕曾男並在他手機找到錄音檔內容,但查無性侵證據,台北地檢署昨僅依恐嚇罪將曾男起訴。
檢警調查,援交妹指控和曾男相約旅館碰面後,兩人聊天一會兒後她先去洗澡,不料走出浴室就遭曾男持刀強押性侵,曾男還脅迫她付十萬元,後來發現她身上沒錢,竟要求她說出住址和電話等個資,還拿出手機錄音存檔,揚言會再找她。
而曾姓男子犯案後,疑似為了營造性交易氛圍,還與援交妹並肩離開旅館,送援交妹上計程車,曾男再搭另一輛計程車離開,接著換車躲避追緝,援交妹擔心沒有證據,趕緊要求計程車司機折返旅館後報案。
但曾男出庭時否認犯案,辯稱兩人根本沒發生性行為,至於給錢的部分,則是援交妹自已說要拿錢給他,他並沒有恐嚇取財。
但檢警在曾男手機內找到錄音檔內容,足以證明援交妹指述內容,因此依恐嚇罪起訴曾男,不過援交妹指控遭性侵部分,因她驗傷時下體沒有採集到曾男體液等證據,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曾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