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武元鐘、林國豪等人出資成立跨國詐騙集團,在越南胡志明市平盛郡設機房,勾結19名泰國人,涉嫌向5名泰國民眾詐騙泰銖260餘萬元,越南警方去年8月查獲林國豪等人事後將林嫌等人遣返回台,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武元鐘等4人。
檢察官審酌,武元鐘等人組成高度組織分工跨國犯罪,虛構案情詐取財物,嚴重損害我國國際形象,而武嫌等人為逃避查緝,遠至海外設機房,耗費相當多的司法資源,落網後未供出其他共犯,難認有悔意,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武元鐘(31歲)、林國豪(31歲)經營暱稱「馬到成功」集團,107年6月間結束在菲律賓發展的事業,同年7月間,林邀陳志鵬(34歲)、綽號「小玉」男子等人組成詐騙集團,議定向泰國民眾詐財。
由林國豪出資100萬,陳50萬、武30萬、「小玉」20萬元,機房由林國豪負責,洪俊凱(30歲)擔任電腦手、機房開銷紀綠,並雇用能聽說、讀中文的泰國籍男子李文華,負責翻譯工作、及召募、聯繫泰國籍機手前往越南。
林國豪等人在越南胡志明市平盛郡設機房,去年8月7日起,泰國籍成員陸續抵達胡志明市,假冒泰國TOT電信公司職員,向被害人佯稱未付電話費,再假冒警員向被害人佯稱涉刑案,要求被害人轉帳到指定人的人頭帳戶;先後向5名泰國民眾詐財泰銖260萬餘元。
至去年8月24日,越南及泰國警方在越南胡志明市平盛郡破獲詐騙機房,逮獲林嫌等人、以及19名泰籍共犯,同月28日將林國豪等人遣返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