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去年爆出官警集體收賄包庇酒店,10官警遭依貪污罪起訴,全案目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檢署擴大追查,發現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在任職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長期間,臨檢酒店時發現有未成年者在消費,依規定要裁罰,他卻壓下公文包庇業者,今依圖利罪嫌將他起訴。
據了解,劉昌祺是兩線三星警官,同時也是包租公,出租林森北路有的套房及店面,每月光收租就賺至少30萬,平時出門都開保時捷代步,北檢去年第一波起訴就有他。
全案起源於2017年檢調查獲「立邦酒店」勾結人蛇集團,媒介東南亞、中國女子來台賣淫,追查出「曉」酒店業者巫蕙玲自2004年起固定行賄「21警勤區」官警,總金額達780萬元。
北檢在前案起訴後擴大追查,又掌握4名官警另涉嫌於2011年至2014年間,向「夜王」、「星光閃閃」兩間酒店按月收規費4萬,遇3節加倍到8萬,拿到錢後先經過白手套,才再上繳所長,警方並以減少臨檢、通風報信等方式包庇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