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勞動部昨遭監察院糾正,針對三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案,未蒐集相關事證,僅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辦理結案。縣府社會處回應,將依據監委調查報告意見,在期限內續辦因應措施。
花蓮縣三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疑遭仲介公司安排至非法雇主處工作,且遭雇主不當對待致強制就醫;監委王美玉調查後,發現花縣府及勞動部處理申訴案時,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下,直接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辦理結案,致三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提出糾正。
王美玉指出,直到監察院實地訪查,發現該仲介公司提供移工居住環境欠佳,花縣府才進行查處,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縣府處理移工查察案件,也核有督管不周的違失。
王美玉指出,其中一名看護於前年九月初次入境我國,健康檢查顯示精神狀況合格,但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疑遭仲介公司違法安排至非法雇主處工作,同年十一月初曾撥打多通一九五五專線電話求助,卻遲未獲花縣府回應,致精神狀況不佳及揚言要自殺等,經花縣府及仲介公司通報強制就醫住院治療。
針對監察院糾正案,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回應,在收到正本文件後,會在要求期限、二個月內,依據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意見,續辦因應措施,強化訪查、督導等應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