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9歲鄭姓女子不滿情路受父母阻擋,去年三番兩次教唆21歲韓姓男友「殺爸媽」,兩人密謀趁鄭母赴大社金龍果菜市場買菜時下殺手,鄭母遭韓男用利刃刺喉慘死。鄭女、韓男涉共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重罪,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13年8月;二審今天宣判,維持原判決,還能上訴。
在押的韓男今有借提出庭,聽完判決結果後,表示「沒有問題,謝謝法官」。
橋頭地院一審認為,鄭女因不滿母親總說「高中交男友太早」,嚴格管教、每天都要查看手機,一時糊塗想逃離拘束才起殺機,至於韓男,因喜歡女方而喪失理智動手當大庭廣眾之下行兇,兩人行為造成鄭母身亡,害家屬痛失至親,且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駭人大社命案發生在去年7月間,檢警追查才發現,是死者獨生女教唆男友狠下殺手。起訴指出,鄭女、韓男前年開始交往,但因女方家長管教甚嚴,兩人約會時間少,鄭女萌生不滿,想要「殺爸媽」,教唆男友動手殺害母親,甚至在韓男殺意動搖時,威脅「我看我們不用試婚紗了」、「不然我們就分手」,兩人密切討論行凶計畫。
熟知鄭母買菜路線的韓男,提早躲藏在果菜市場停車場,下手刺殺後,隨即帶著陪同鄭母買菜的鄭女逃逸。
橋頭地檢署起訴認定鄭女、韓男遇到感情問題,卻未循正道溝通化解,反而逆倫行兇,分別涉犯教唆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罪嫌,惡性不輕,請求從重量刑;然而橋頭地院認定兩人同是共犯。
韓男、鄭女在法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知道錯了」;韓也在看守所寫悔過書,當庭呈給審判長閱覽。被害人家屬明確表示,不希望韓、鄭遭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女方更獲家屬原諒。
橋頭地院衡量後,認為兩人還年輕,始終坦承犯行,深知悔悟,再犯可能性不高,依共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重罪,各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5年6月、13年8月,並分別褫奪公權8年、7年。二審認為原審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