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檢警前年查獲偽造中獎統一發票詐領獎金詐騙集團,曾姓主嫌虛設六家水公司,在統一發票開獎後,再偽造中獎銷貨發票,三年內共詐領統一發票金額高達一千五百四十七萬多元,彰化地檢署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罪、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曾男等十八人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中區國稅局在二0一九年接獲有超商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且都來自同一家公司的加水站,國稅局即整合服務平台及管理系統分析大數據,發現有多家加水站公司有相同情形,即通報檢方查緝,前年十月檢警前往搜索,查獲曾姓主嫌設立的水公司涉偽造中獎統一發票詐領獎金,並查獲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證物。
起訴書指出,卅五歲曾男在二0一六年底招募成員發起成立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並在台中沙鹿等地成立六家加水站公司,由他擔任負責人,詐領從二0一六年十一、十二月的發票,到二0一八年七、八月的發票共十七期,共兌換偽造中獎統一發票共五萬八千多張。
詐騙集團虛設加水站公司後,就向國稅局購買上百萬張空白發票,每期開獎後,成員分工對獎,再登打不實小額加水站加水發票為中獎發票,再由旗下成員持偽造中獎發票去超商或金融機構兌獎,兌獎發票從二百元到廿萬元不等,主嫌曾男再依兌獎金額給予成員佣金,扣除課稅,共詐領一千五百四十七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