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趙姓老翁不滿年近8旬的董姓髮妻愛狗更勝於他,寧願每天跑去餵食流浪狗也不願煮飯給他吃,怨妻40年來不曾煮過一頓飯,也不洗衣服,讓他氣得跑到法院提告要和老妻子離婚,但老翁卻無法提出具體事證,法官只能駁回他的請求。
趙姓阿公與董姓阿嬤結婚即將滿50年,阿公卻對阿嬤非常生氣,他說,妻子每天早上跑到高屏大橋下餵食流浪狗,直到晚上才回家,對他態度十分冷淡,已經40年沒煮飯給他吃,也不洗衣服,他90歲了,需要別人照顧,妻子卻把他當空氣,讓他忍無可忍。
老翁去年初獨自跑到屏東地院說要和妻子離婚,如此高齡的訴請離婚案在法院十分少見,地院人員以為老翁在說氣話,沒想到老翁態度相當堅持,院方只能依法受理,法官開庭後,請來2位老人家,詢問事由與雙方立場;老翁堅不退讓,還說妻子懶得洗澡,身上有股異味,讓他受不了。
阿嬤反控丈夫脾氣差,一生氣就好幾年不跟她講話,她每天餵完狗後回家都會洗澡,衛生習慣不好的是丈夫,不是她,媳婦在家,她也會回家,丈夫不可能沒人照顧,丈夫所言非事實,法官應駁回訴求。
法官審理後,認為老翁無法提出明確事證以證明妻子衛生習慣不好,以及不照顧丈夫等指控,訴請離婚實無理由,應駁回。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