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子小萍(化名)與阿豪(化名)奉子成婚,卻在懷孕5個月時發現阿豪從婚前就劈腿,與小三互稱老公、老婆,還相約拍攝性愛影片,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小三坦承在阿豪婚前就與他交往,但辯稱小萍與阿豪是為了讓孩子有爸爸才結婚,婚前就約定男方要跟誰在一起都不會管。台南地院審理後,僅判小三應賠償6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萍與阿豪是學生時期的青梅竹馬,交往長達7年,去年3月奉子成婚。豈料,懷胎5個月的小萍,使用阿豪手機時,驚見小三傳「臭傢伙我想抱著你睡覺」等語,才得知阿豪從婚前就劈腿,但阿豪卻表示,如果不是小萍懷孕,早就會離婚等語,讓小萍備受打擊。
小萍更指控,阿豪還藉故離家與小三到旅社過夜,兩人在臉書Messenger互傳露骨、腥羶對話,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甚至還相約拍攝性愛影片。小萍因此胎盤一度劇烈收縮,精神、身體都飽受折磨,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