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南投縣刑警大隊進行毒品績效「毒品調驗人口強制採驗票」之評比,時任埔里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吳旻蔚、余恒毅,為爭取績效竟偽造毒品案驗尿送達書後,向南投地檢署聲請「強制採驗票」,交由員警對5名民眾執行,懲戒法院將吳及余判決休職半年,2人不服提上訴,遭第二審駁回確定。
吳及余為提升業務績效及獲取個人行政獎勵,明知採驗尿液通知書並未實際送達予毒品調驗人口蕭姓男子等5人,2018年l1月19日他們偽造蕭等5人之署押,製造對方未依採驗尿液通知書所載期限到驗之假象,向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核發強制採驗尿液許可。
刑事部分,吳及余各遭依共同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行使偽造公文書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行使偽造私文書共5罪,判刑2年。緩刑5年,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