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妻懷疑丈夫與小三外遇已10年,且丈夫也親口承認此事,認為配偶權遭到嚴重侵害,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8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中地院審結,認為人妻舉證不足,且2016年間人妻控告小三通姦罪獲不起訴等,故駁回請求,判人妻敗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丈夫阿智(化名)在台中市經營2間飯店與商旅,但女子小沐(化名)自2008年起就與阿智不當交往,她發覺後,阿智曾於2010年間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小沐聯繫,但2016年間又再度被她抓包與小沐見面,且阿智還會給小沐錢,將飯店營收交給小沐。
人妻指出,阿智已於2021年3月間承認有與小沐外遇,認為兩人不倫戀達10年,已破壞她的婚姻幸福美滿,導致她的精神受損,依法要求小沐支付800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侵害配偶權賠償金,另阿智應賠償10萬元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