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暴力夫劉峻豪殺妻後,雖然他吸毒成癮、暴力成性,心思卻極細密,犯後不僅未表現出任何慌亂,反而精心布下「傳訊友人」、「自首」、「自稱躁鬱症」、「真的好愛老婆」等有利於已的局面。法界人士分析,劉男的行為模式,明顯可看出他拚輕刑的企圖心。
劉男因友人認識北市員警,犯案後的十六日上午,由友人陪同到大安警分局自首,坦承鑄下大錯,不斷自稱有躁鬱症、很愛老婆等。但檢警相驗,死者全身多處瘀傷, 胸、腹尤其嚴重,研判致命傷是頭部遭鈍器重擊,顯見劉男出手狠毒,毫不留情,與「愛老婆」實在相去甚遠。
劉殺妻後,在警方未發覺前自首,符合自首得減刑要件,但他顯然還想獲得更輕的刑度。律師李大偉表示,劉犯後傳訊友人:「她以前挨打就曾裝死」、「會不會真的被我打死?」應是刻意誤導為失手傷害妻子致死,無殺人故意。若獲採信,即逃過殺人重罪,等於只犯下傷害致死罪,甚至是刑度更輕、最重僅判五年的過失致死罪。
但李大偉認為,劉男持木棍、登山杖打死妻子,足見可能痛擊妻子頭部等重要部位多次,且下手力道之重,才能活活打死,殺人意圖明顯。
至於劉自首後強調有躁鬱症、愛老婆,前者欲以患有精神疾病,可獲法院輕判、甚至無罪;後者則是營造無殺人動機的假象。但他不斷說自己患躁鬱症,除了為己脫罪意圖明顯,從另一角度看,也顯得毫無悔意。
劉男從殺妻到自首,預謀犯案在前,冷靜自首在後等一連串行為,全是替自己的殺人犯行推諉卸責,盼獲輕判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