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在去年間網路巡邏,發現有歹徒欲從事種植大麻不法,報請檢察官指揮後蒐證,在彰化伸港一處民宅,查獲林姓、柯姓男子的大麻工廠,現場查扣大麻成品、植株等贓證物,市價破百萬元,彰化地檢署偵結,依毒品罪起訴。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在去年8月間在網路巡邏,發現有歹徒疑似購買相關栽種大麻的原料與器具,經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在去年9月間循線到彰化縣伸港鄉的民宅,查獲林姓(36歲)、柯姓男子(43歲)栽種大麻。
警方在現場查扣,大麻植株15株、已發芽大麻種子12顆、攪碎大麻3包(重342.08公克)、大麻油2瓶(重13.40公克)及大麻油電子菸彈3顆,另查扣栽種、萃取大麻油之工具等證物,估計市價破百萬元,全案二人坦承涉案,依毒品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後,全案近日偵結起訴。
警方調查,林、柯二人利用在彰化伸港承租的鐵皮屋,作為栽種大麻、製造大麻電子菸油場所,在室內使用照明設備栽種大麻活株,待大麻成熟開花後,將大麻花陰乾後製成大麻毒品,或是進一步萃取大麻油,合成為大麻電子菸油。
警方呼籲,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種植大麻,已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涉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以下罰金之重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