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殘忍的家暴案件發生於4月26日北蘇門答臘省巴丹拉瓦斯縣(Padang Lawas Regency)一座村莊的民宅,36歲的納蘇提翁向妻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到對方拒絕,竟然用手伸入對方的私密處並猛力撕扯她的陰道口,直到她的下體被撕裂出至少10公分長的傷口,嚴重出血。納蘇提翁事後畏罪潛逃,妻子報警後被送醫治療,最終還被轉至加護病房。
納蘇提翁逃亡將近一個月後於23日遭到警方逮捕,他表示對向妻子施暴一事感到後悔。他稱,是因為妻子從齋戒月開始到開齋節都不願意和他從事性行為,他因為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才會對妻子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