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當單親爸爸多年,年過半百後認識陸籍女子,一見傾心後娶進門,相處融洽,豈料夫妻同心10年,妻子取得身分證後就離家,3年來音訊全無,心灰意冷下,向法院訴請離婚,黃子證稱老父遭遺棄,桃園地院判准2人離婚。
黃姓男子主張,跟陸籍妻子2004年4月結為連理,同居桃園、共同生活,孰料妻子取得台灣身分證後,便在外工作、很少回家,3年前更以返鄉探親為由,從此杳無音訊,電話也不通,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尋妻子,痛陳遭惡意遺棄,請求離婚。
黃子證稱,父親在他23歲時再娶,孰料後母竟在住了10年、領到身分證後就出去工作,2 至3個月才回來1次,最近3年甚至都沒有回來。
黃妻未到庭,法官調查入出境資料發現她雖然從2013年起多次出入境,但從2018年7月開始就都待在台灣,卻未返回黃家,也沒有在台不能履行同居的正當事由,認為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採信父子說法,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