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輕熟女小玲,透過網路認識自稱也是30多歲的小陳,小陳還出示身分證證明自己年齡以及配偶欄空白,取得小玲信任,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直到小玲赫然發現陳男竟有「小四」,才知道自己被騙當小三,陳男不僅已婚,連年齡都是假的,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戶籍法起訴小陳。
小玲與小陳是在2016年透過網路認識,據自由時報報導,當時小陳自稱30多歲單身,還是一家公司老闆,並且誠意十足拿出身分證給小玲看,證明自己的年齡與單身身分,於是小玲放心與小陳展開交往。
之後小陳以公司需要資金為由,陸續向小玲討了200萬元,並許諾小玲一個美好的未來。但是一名在小陳公司上班的友人卻提醒小玲,小陳乃是人夫;小玲怒氣沖沖質問,小陳承認已婚,但又謊稱已和妻子分居,處理好一定娶小玲,小玲心軟繼續交往,誰知竟然冒出小四,氣得她提告小陳詐欺、違反戶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