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23歲林姓男子2018年8月在交友軟體認識家住台北的陳姓女子,兩人熟識後大聊性事,後來取得陳女傳來多張血脈噴張裸照,2人還約好到台北大戰,但林男被放鳥幾次後,慾火轉怒火,傳LINE對陳女撂話:「保證妳紅」、「想辦法滿足我」等,陳女嚇得報警。林男最後被台北地院依強制未遂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部分須賠償5萬元。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林男多次相約床戰被放鳥後,先把陳女之前傳給他的裸照,回傳給陳女,然後揚言「保證妳會紅」、「那就不要讓我失望」、「想辦法滿足我」、「讓我予取予求?哈哈」等。陳女擔心裸照外流,夜晚焦慮無法成眠,只好到派出所報警,另提出民事訴訟,要陳男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
林男到案後坦承確有其事,台北地院法官最後依強制未遂罪,判林男3月徒刑;民事求償部分,法官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判決林男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