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陸戰隊員陳姓男子,在107年時偷潛入一間工寮內打算行竊,不料當場被73歲老婦發現,陳男深怕被發現,竟勒殺老婦還汙辱遺體,法院一審認定他犯行前因吸食強力膠而影響精神狀態,判無期徒刑,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陳男犯案時行為辨識能力正常,但在服獄時時常抄心經迴向被害人,並且照顧弱勢受刑人,法官認為陳男仍有教化可能,因勒殺老婦為屬實,依強盜殺人、污辱屍體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07年4月30日上午,陳男在吸食強力膠後,騎著腳踏車跑去一間工寮,打算偷東西,不料當時73歲老婦騎乘機車路過,剛好看到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在工寮外,便上前問「在幹嘛」,陳男被發現瞬間惱羞成怒,一時情緒失控就用雙手掐死老婦,不過陳男失手掐死老婦後,竟還把老婦抱進附近貨櫃屋裡,汙辱老婦遺體,深怕被發現,把老婦的安全帽放回車上,把貨櫃屋從外面上鎖,抽走她皮包的錢,故佈疑陣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