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方去年發現一部汽車竄出濃煙,破窗救出一對燒炭尋短的中年姊妹,其中,50幾歲的姊姊向警方自首稱她罹患憂鬱症多年想輕生,又怕小她11歲的弱智妹無人照顧,才想一起「帶走」。婦人因此吃上殺人未遂罪官司,法院審理時,其他兄姊證稱,排行老五的被告照顧弱智小妹40多年,承受家中痛苦多年,盼法官從輕發落;合議庭因此雖將涉案婦人判刑1年,但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定期治療。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控殺人未遂的50多歲被告婦人與40多歲被害女子為姊妹關係,最小的妹妹出生就弱智,因父親在外地工作,母親又常酗酒,自幼幾乎都是排行老五的被告婦人在照顧妹妹。
11年前,母親過世後,被告因婚姻工作壓力、失眠等因素,罹患憂鬱症,又要照顧心智有如3歲小孩的妹妹,長期下來心力交瘁,去年4月間,身為五姊的被告萌生輕生念頭,但又怕自己走了,沒人照顧妹妹,才帶不知抗拒的妹妹在車內燒炭,並留下遺書載明是她帶走妹妹。所幸,車門冒出濃煙被路人發現報警,及時救出2人,並查悉上情。
法院審理時,婦人認錯深覺慚愧,但強調她和胞妹感情深厚,不是外人可以了解的,她無意傷害妹妹,是怕自己走了無人照顧她。哥哥、姊姊也出庭證稱,弱智的小妹從小都是排行老五的被告在照顧,5妹40幾年來,替他們家承受了莫大壓力,希望法官可以從輕發落,給予自新的機會。
高雄地院審酌被告犯罪情狀,殊堪同情,認被告婦人經此偵審程序之教訓後,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雖依殺人未遂罪將她判刑一年,但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並須定期治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