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齡調降到18歲,並修正結、訂婚年齡,預計2023年正式上路,屆時滿18歲者就可自行決定未來。教育部近日也修正相關年齡條文,未來只要是成年者,就可擔任補習班負責人或是補習班班主任,不再受20歲的年齡限制。
教育部近日修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18條、第19條,原規範補習班負責人及補習班班主任應年滿20歲,配合民法修正成年年齡,將兩規範調整為「應成年」,若以現行修法後成年年齡來看,意即18歲就可擔任這兩職務。
民法修正案不僅調降成年年齡至18歲,另也修正訂、結婚年齡,將原規定男性17歲、女性15歲的訂婚年齡,以及男性18歲、女性16歲的結婚年齡,分別修正為訂婚一律均為17歲,結婚一律均為18歲,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不僅如此,未來年滿18歲也可獨立辦手機、租屋、簽契約、開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或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另外也可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
法務部指出,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及修正訂、結婚年齡,社會仍需緩衝期,故定於2023年1月1日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