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男子曾與中國籍的張姓前女友在加拿大同居,並拍下性愛影片留存,後來蘇男返台透過視訊與張女聊天,卻發現張女背著他與小王幽會,他不甘被戴綠帽,氣得擷取張女性愛影片中的「高潮臉」PO網公審,還留言「說起這位渣女張XX實在是太傳奇了」而挨告;台北地檢署認為蘇男留言內容論及張女的私德,依加重誹謗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蘇男曾於2017年間與張女在加拿大同居,隔年蘇男返台後不久,2人即分手,蘇男懷疑張女於2人交往期間,背著他與陳姓小王交往,氣得擷取2人先前所拍的性愛影片,將張女高潮時的臉部特寫PO網,另外還公開4張張女的裸照。
蘇男除了公布張女裸照之外,還下標「渣女張XX實在是太傳奇了,之前有位前男友,人家一回國就給他個綠帽,對象是陳XX,另外還透露「渣女張XX跟前男友視訊通電話的時候,叫陳XX躲在客廳不要出聲,被前男友發現...」。
張女得知蘇男將她的裸照PO網後,還留言稱她為「渣女」,氣得控告蘇男加重誹謗。檢方認為,縱使蘇男所述情節屬實,但此部分僅涉及張女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認定蘇男所為已涉加重誹謗。
根據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散布文字、圖畫,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若能證明其為真實,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