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陳女因身體不適到彰濱秀傳醫院就診與該院發生醫療糾紛,陳女不滿醫院處理方式與其表兄洪男邀集親友約數10餘人,前往該醫院抬棺抗議,並撒冥紙、丟雞蛋、潑紅漆,該案彰化地院6日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將陳女判處拘役35日,洪男處拘役40日,均得易科罰金。
陳女用這種強暴脅迫的方式逼醫院出面解決並未得逞,但受到如此輕判,醫院僅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此案的犯罪情節令人聯想到到日前在台北市發生的「潑蟑案」,撒冥紙、丟雞蛋、潑紅染料都與潑蟑的犯行如出一轍,是否代表將來潑蟑案的嫌犯也可能輕判,對此,法界人士表示,兩件案件犯行類似,但犯罪的樣態仍有所不同,難以類比。
判決書指出,陳女之夫因身體不適到一家醫院就醫,卻發生醫療糾紛,陳女與洪男因不滿醫院處理方式,邀集親友約數10餘人,於2019年5月間,前往該醫院抬棺抗議,並撒冥紙、丟雞蛋、潑紅染料,藉以指摘該醫院涉有醫療疏失,而共同以此等強暴方式公然對該醫院為侮辱行為,足以貶損該醫院之社會評價。
不過,陳女辯稱她只是要表達自己的意見,若法院認為她的方式有錯,她也承認,但認為她是值得被原諒的,請求予以緩刑之宣告等語。洪男也辯稱他沒有負責指揮,他只有在場參與抗議,但他承認他們抗議的方法有錯等語。法院據證人證述及勘驗蒐證錄影光碟等,認事證已臻明確,犯行堪以認定。
原告律師指出,依現今台灣民間習俗,冥紙係陰間使用貨幣,在他人營業處所拋撒大量冥紙,有諷喻設備不佳、罔顧顧客生命之意,被告用撒冥紙、潑漆、抬棺,已影響一般民眾對彰濱秀傳醫院能否安全、妥適執行醫療業務之認知,顯已貶低彰濱秀傳醫院的社會評價,況且被告所指控的曾姓醫師(已離職)所涉及的醫療案件,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均以不起訴處分,被告等人在偵查未有結果前就率眾抬棺、撒冥紙,對醫院名聲影響甚鉅。
法官審酌其等無法理性處理醫療糾紛,雖均有不該,但陳女自丈夫罹病後身心飽受煎熬,致難以克制情緒,洪男等人則因不捨陳女身陷困境而共同參與本案等情,量處上述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