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家住萬華區的水電工父親,被控於2019年底脫下內褲要求未成年女兒幫他打手槍,更進一步想性侵,後來經過女方激烈反抗,只得手摸胸及親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日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父親起訴。
檢方調查,被告與被害人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的家庭成員關係。該名父親女兒未滿14歲,在2019年12月18日於北市萬華區住處房間內,叫女兒靠近他坐的床墊,先脫下自己的內褲之後,要求女兒幫他打手槍。
女兒表示:「不要」而明白拒絕,他竟質問女兒:「什麼叫不要。」並強行掰開女兒雙腿,拉近其身體,欲脫去衣褲。女兒不從而與男方拉扯,並用腳踹父親。兩人拉扯之間,女兒腳部碰觸到父親生殖器的陰毛。
之後,父親很想得手,越來越用力,女兒見狀心想可能無法抵抗,便開始大哭。父親轉而安撫女兒,並為她擦拭眼淚,但仍將手放在女方的胸部上,又親吻她臉頰,而猥褻得逞。檢方調查後,日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父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