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年邁周姓婦人匯款135萬元給兒子贊助購屋,但約定要讓她住到百年之後,豈料兒子不但用助行器砸傷她,還把她還趕出家門。周婦傷心提告撤銷贈與,要求兒子返還贈款,一審判母親勝訴,兒子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且不得再上訴,不肖兒確定得還媽135萬。
根據判決書,兒子向周婦請求支援購屋基金,並承諾讓她住到百年後,周婦於2013年8月以匯款方式贈與兒子135萬元,於去年5月住進兒子買的房子。豈料只住了5個月,兒子竟於10月故意用助行器丟她,導致周婦右下巴及右肩膀受傷,還將她趕出家門。傷心周婦於是提出撤銷贈與之訴,要求兒子還135萬元。
兒子則辯稱,當初母親贈款時,並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發生爭執當下,是母親一味吵鬧、根本聽不進他說什麼,才拿助行器砸牆發洩,若真是故意砸母親,傷勢不會如此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