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丁姓女看護來台照料失智的王姓阿嬤,並經阿嬤兒子指示,把住家大門反鎖不讓阿嬤亂跑出家門,不料卻引來阿嬤女兒不滿,指控丁女阻擋她探望母親還偷走書桌、檯燈及音響約2萬元財物,但法官認為女兒舉證不足判敗訴。
判決指出,越南籍外籍丁姓女看護受王姓老嫗的兒子聘僱,來台照顧母親的生活起居,由於王嫗患有失智症,時常亂跑出家門讓家人找不到,於是經由兒子同意,丁女把阿嬤家的大門用鐵絲反鎖,不讓阿嬤有機會偷跑出去。
住在母親家對面的女兒,想去探望母親時得先打電話或傳訊息通知丁女開門,但丁女疑語言不通,與女兒有溝通不良的問題,女兒只要沒有辦法連絡到丁女,就無法探望母親,她除了報警請求協助外,更對丁女提告,指自己只要沒看到母親心情就會很不好,健康受到侵害,請求賠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