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溫姓男子去年7月因照顧出生3個月的兒子喝奶時,兒子因溢奶弄髒全身,他心不甘情不願幫兒子洗澡,竟將兒子浸泡在滾燙熱水內5分鐘,造成兒子稚嫩皮膚多處紅腫、水泡等2度至3度燙傷,燙傷面積超過25%,直到溫妻發現才緊急將兒子送醫,醫院懷疑是兒虐事件通報警方,台北市政府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依家暴傷害罪起訴溫男。
起訴指出,去年7月17日晚間11時,家住北市信義區的溫男,因照顧出生3個月的兒子喝奶時,兒子因溢奶弄髒全身,他一時氣憤,幫兒子洗澡,擅自將幼子浸泡在熱水臉盆,還不斷注入熱水達5分鐘之久,任幼子燙傷。
直到當晚溫妻發現時,緊急將幼子送醫,醫院發現男嬰臉部、雙手、胸部、腹部有2至3度燙傷,且超過25%以上的表面績之多處脫皮紅腫、水泡等傷害,懷疑是家暴兒虐事件,緊急通報警方,台北市政府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後,認為溫男涉犯《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之傷害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