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電洽詢 2.簽約金支付 3.案情研究討論 4 提供客戶資料 5.目標鎖定追蹤 6.蒐證協調訴訟 7.結案
根據台灣刑法第239條 通姦罪之客觀要件係 - 有配偶者與人通姦。
而「與人通姦」係指與配偶以外之異性在合意之情形下,發生男女生殖器官接合的行為。所以在台商在大陸「包二奶」仍構成通姦行為。